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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捐资助学资金章程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保障作用,以维护企业与受助人的权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与正安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制订本章程。

一、资金管理委员会

  任:曹  军(贵州航天局局长、公司董事长)

副主任:原维亮(贵州航天局局长助理、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建(正安县教育局局长)

  员:赵兴勇(正安县一中党支部书记)

  强(公司总工艺师)

郑建模(公司综合处处长兼党委办公室主任)

韦惠勇(公司企业文化科科长兼公司团委书记)

二、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郑建模   

成员:韦惠勇、田应溶、赵兴勇、杨小红                 

三、资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负责资金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受助对象的最终确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四、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受助对象的资料汇总、受助对象的资格审查,负责向资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每半年向捐助者发布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五、资金财务日常承办机构

    公司工会财务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并负责相关业务建帐、办理收支手续、审核。

六、资金总额

向贫困生捐资助学资金总计20万元(其中公司员工个人捐助5万元,公司出资15万元)。

七、资助对象

正安县一中高中部优秀贫困生,学习成绩为该年级名列前茅及应届毕业考上重点大学、省外大学的学生,且家庭经济状况为本乡本村居于无力资助子女继续就读者。

八、资助金额

高中阶段每年每人400元;大学阶段:毕业后有志到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经双方签署协议者每人每月资助500元;对不愿到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每人每月资助200元。

九、捐助资金的支付方式

高中特困生需在资格审查(学习成绩与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实地调查与乡村证明)的基础上,每年评选一次,并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对于遴选出的优等生,由资金财务直接拨付给学校,用于学生年度学费或适当的生活补贴;大学阶段每季度根据学生所在系学生会签署意见的汇报材料,定期直接信汇给受助学生。

十、受助名额

高中部助学金每年级每年十名,共计三十名,每年重新评选一次。应届毕业考入重点大学或省外大学的学生,每年三名,根据每年的高考情况评选,直至大学毕业。

十一、资金的保值增值措施:

通过公司群工部门经常性开展的工作,接受公司员工日常的捐助,并通过公司的资本运作和受助大学生毕业工作后的适当回报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使该项资金能长期源源不断地资助特困生,从而为当地的教育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十二、受助对象的培养考察

高中阶段初定于高中二年级暑假到工厂实习二十天,大学阶段初定大三期间利用假期到工厂实习两个月。具体接待由公司团委负责,人力资源处负责实习内容安排,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食宿费用由公司统一负责。其目的是将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受助学生对工厂的感性认识,加深受助学生对社会的了解,使之将短期学习目标与长远的社会需要结合起来,从而进一步激发受助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自觉性,全面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强化企业与学生直接的沟通渠道,拉近企业及其员工捐助主体与受助者的距离,增强捐助者的信心,高中阶段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为依据,大学阶段附有所在系学生会或团工委对受助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的签署意见为依据;同时定期向学生反馈企业的发展概况,以期提高对企业的认知度。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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